当前位置: 动物科技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 正文

动物科技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21-11-15 19:11:18  作者:宋涛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要求,为加快动科院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中心建设的步伐,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学思维能力的培养,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及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二、建设任务和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

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违反动物福利原则,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

虚拟仿真实验室重点开展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管理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

充分体现动科院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整合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创造性地建设与应用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推动信息化条件下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等实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能力,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实践领域,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鼓励自主创新和拥有自有知识产权。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

按照服务与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动科院校统一的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提供搜索导航服务,及时发布资源应用信息,切实扩大资源影响力度,实现校内外、本地区及更大范围内的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满足动科院及相关院系多学科、多专业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求,逐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支撑体系。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努力建设一个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有机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打造一支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科研水平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四)虚拟仿真实验室的管理体系

动科虚拟仿真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建设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充分使用和更大范围的开放共享为目标,系统制定并有效实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政策保障措施,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

三、评审要求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

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评审的总体原则为:按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申报评审、建设改革、评估验收的方式进行。由各实验室先行建设并选优推荐,实验中心邀请相关专家评审并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的授予“动科院虚拟仿真实验室入库项目”称号。

(二)评审范围

虚拟仿真实验室的评审面向动科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其建设主体一般应是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学科大类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综合性实验室。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虚拟仿真实验室,应为动科实验教学中心所属实验室,教学覆盖面广,形成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具有高水平教授或者副教授负责、组合优化的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

2、申报程序。申报虚拟仿真实验室,要按照申报标准进行建设,由各实验室牵头进行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和评审工作,原则上各实验室应自评合格后向动科实验中心正式提出申报申请。申报的实验室应认真填写《虚拟仿真实验室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实验中心审查确认。实验中心将根据各实验室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院级虚拟仿真实验室。从院级虚拟仿真实验室中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评审。

3、申报材料。

(1)实验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中心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项目等内容;

(2)《虚拟仿真实验室申请书》一式2份;

(3)实验室相关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每个文件分别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5)典型自编教材或校本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每种教材分别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WORD文档;

(7)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四)评审方式

虚拟仿真实验室评审采用现场考察和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四、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评审的工作流程

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评审工作采用项目管理机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动科实验中心进行院级虚拟仿真实验室申报的动员和宣传工作。

(二)各实验室成立建设小组,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实验室建设小组。

(三)各实验室组织对申报的中心进行自评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动科实验中心。

(四)动科实验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推荐的虚拟仿真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和答辩评议。

(五)动科实验中心公布评审结果。

(六)各实验室根据评审标准进一步加强建设。

(七)实验中心根据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评审要求,向学校推荐校级实验中心的评审。

五、组织管理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和规范地进行,成立动科院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评审专家组。由动科实验中心牵头,动科院实验教学管理委员会参与,进行组织评审及管理工作。

(一)实验中心和实验室两级管理

1、实验中心针对不同学科和专业实验室的申请,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虚拟仿真实验室评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虚拟仿真实验室的评审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室进行指导,并承担具体的组织管理工作。

2、各实验室成立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评审小组,负责本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的建设评审,建设评审小组成员应由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的建设人员组成。

(二)实验中心专家组和系(部)建设小组职责

1、实验中心专家组职责

(1)负责对参加评审的虚拟仿真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和答辩评议工作。

(2)负责对通过虚拟仿真实验室评审的实验室进行阶段性检查工作。

(3)对虚拟仿真实验室的评审标准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申请校级虚拟仿真实验室的实验中心进行指导工作。

2、实验室建设小组职责

(1)建设和组织申报本实验室的虚拟仿真实验室。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组织精干高效的实验教学队伍,选拔具有高级职称,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建设小组负责人。

(2)检查、监督和自评虚拟仿真实验室的建设情况。

(3)对虚拟仿真实验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评估和验收

动科实验中心每三年依据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对实验室进行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实验室,授予“虚拟仿真实验室”称号。

虚拟仿真实验室每2年复审一次,对不合格者将取消“虚拟仿真实验室”称号。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评估验收,按教育厅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资金支持

对于评为虚拟仿真实验室的实验室,实验中心将投入资金重点建设,支持其进行实验教学改革和创新,研究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时间计划为3年,建设期间若申报成功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则视为虚拟仿真实验室验收合格。

积极鼓励验收合格的虚拟仿真实验室参加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获得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室将获得动科实验中心资金支持。

实验中心每年将给虚拟仿真实验室投入一定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管理经费(具体支持金额见下表)。建设经费将用于硬件建设,运行管理经费主要用于软件建设,如人员培训、项目开发、成果发表等。

资金类别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级

支持金额(万元)

备注

建设经费

校级实验教学中心

3

三年

运行管理经费

校级实验教学中心

1

每年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动科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Copyright©2010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动物科技学院


 地址:中国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学院路113号    邮编:066600      联系电话:0335-203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