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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理实一体化教学规程

时间:2021-10-20 15:44:26  作者:宋涛  点击:


理实一体化教学是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的一种教学法,是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进动科院的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改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 课程的申报

在学期期末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各教研部和实验室根据自己师资、实训设备、教学资源等情况确定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的课程,由主讲老师提出申请,经教研部主任审核报动科院批准后实施。

二、 教师的选用及职责

承担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以课程为单位成立教学组,设教学组长1人,一般为主讲教师。组长原则上由本课程领域骨干教师担任,主要职责:

1.组织课程教学组成员修订课程标准、实施性教学大纲,讨论确定学期授课计划,组织集体备课,组织进行课程考核。

2.开学前一周根据课程特点制定理实一体化教学实施方案,经教研部主任审核后报动科院批准执行。

3.制定教学任务书,对部分需要辅助教师讲授的课程须在任务书中注明。

4.承担本节课内容的讲授,写出授课教案。

5.做好课前准备,检查设备完好,做好学生安全操作规的教育,确保安全上课。

6.承担学生本节课的作业布置及批改。

7.承担本节课的题库建设。

8.承担动科院安排的自习辅导。

9.学期末撰写理实一体教学改革总结。

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的课程,以教学班级为单位分成若干个教学实施小组,设小组长1-3人,小组长主要职责:

1.根据本学期所承担的助课任务,制定助课工作计划;

2.工作期内,参与制定每次课的实施方案,全程随堂听课,做好课堂笔记;

3.完成主讲老师安排的部分授课任务;

4.按照主讲教师要求进行课程答疑、辅导;

5.协助主讲教师做好课前教学准备(教具);

6.实习指导。掌握操作规程,了解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参与实习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指导学生完成实训过程,做好讲评;

7.完成主讲教师安排的其他任务;

8.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理实一体化教师的配备主要根据班级人数、课时任务性质及设备台组、场地确定。原则上按每10-15名学生配备1名助课教师,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承担理实一体化教学任务采取教师自愿报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

2.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3.通过所承担项目的教学、操作考核;

三、教学环节

1.每学期开学前,主讲教师负责研讨确定学期授课计划,并以课程为单位将本学期理实一体化教学安排以纸质文档方式,于开学前三天经教研部审核后报动科院批准,动科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

2.动科院安排课程后,不得随便更换和调整,因故需变动教学项目或调整教师,需提前1天征得教研部主任同意报动科院,并填写相关的调课(代课)申请单;

3.各门课程主讲教师根据学期理实一体化课安排总表及时召开教学组成员会议布置集体备课、成绩评定考核事宜。

4.每次理实一体化课上课前1天,主讲教师需与助课教师沟通,落实设备、场地,确定具体教学方案。主讲教师对学生提前进行分组,告知学生本次课任务和助课老师承担工位情况,并于开课前5分钟集合学生点名。助课教师根据学生分组情况在上课前准备好所有工具和设备。

5.理实一体化课前5分钟和结束前5分钟不安排教学内容。前5分钟用于清洁场地、清点工量具、检查设备技术状况、介绍本次任务目的;结束前5分钟用于清洁场地、清点工量具、维护设备、填写课堂教学记录表。主讲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将缺失或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情况当日报教研部主任,以便及时维修或购买。

6.每次实训项目结束,学生必须一周内提交实训报告,由理实一体化课主讲教师组织助课教师批阅,并记载成绩。

7.理实一体课助课教师应根据教学组确定的操作技能测试考核原则,汇同主讲教师确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要求课内完成),并记成绩。

8.助课教师应认真参与备课,耐心指导,严格考勤,根据每次课表现评定每个同学的学期表现成绩交主讲教师汇总。

四、教学考核与评价

理实一体化"教学的考核评价由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一定的比例。

1)学生职业素养评价(10%)

评价内容: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上课纪律、出勤、特别是实验实训6S 规范。

2)学生平时成绩(20%)

评价内容:平时小测验、提问、作业。

3)专业理论知识测试(30%)

评价内容:期末考试(教务处统一组织)。

4)专业技能测试(重点)(40%)

评价内容:期末实践技能考核。

评价方式:平时成绩、期末理论考试与实践技能考核比例为3 34。

五、教学工作量

1.主讲教师上一节课(50分钟)记1.2学时(含写出一份完整的教案、题库、批阅作业)。

2.助课教师工作量:辅助完成一节课(50分钟)记0.7学时(有完整的教学实录或简案)

六、考核实施

1.考核工作由系、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进行实施。

2.检查方式采取定期教学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定期教学检查由教学系负责,重点检查各教学组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查看实训课程教学资料(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学生实验报告批改情况、教师备课讲义/讲稿等)。不定期抽查由动科院和学校督导组成员随机抽查。

3.每学期期末,动科院组织学生对承担理实一体课程的主讲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议,学生的测评成绩作为年终教师量化考核的成绩之一。

4.每学期根据本学期该教师考核情况决定下学期是否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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