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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动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1-11-02 10:31:28  作者:宋涛  点击: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加强动科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课的开设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需开设的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都要努力开出,不得随意不开或压缩实验教学课时。各专业的实验开出率应力争达到100%。

二、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是组织实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进行实验教学和检查实验教学的依据。所有实验教学都必须有实验教学大纲。各实验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对学生实验能力培养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实验教学大纲。

三、实验教材

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要尽量选用国家正式出版的优秀实验教材。对于无实验教材的实验课程,应依据教学大纲编写规范的实验指导书或讲义。

四、实验教学

1、在开课前一学期末,实验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室对所承担课程做出统筹安排。实验指导教师要写好实验教案和预做实验的实验报告。

2、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由教研室组织试讲、试做,并做好试讲试作记录,做出评议意见,报实验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始指导学生实验,相关材料移交实验室备案。

3、实验课前,实验人员应做好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试剂及相关器材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实验课的正常进行。

4、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教学时数、实验内容进行实验,不得擅自增减。

5、基础实验课要求保证最多5人一组,技术基础实验课最多10人一组。以保证学生实际操作训练任务的完成。要努力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实验室。

6、实验指导教师要抓好学生实验前的预习。实验课前,指导教师要查点学生人数,检查学生预习情况,没有按规定进行课前预习的学生,不允许做实验。实验指导教师要简要讲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技能,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7、对第一次到实验中心上实验课的班级,指导教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守则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规守纪的教育。

8、实验进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巡回观察,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及时纠正学生的不正确操作。

9、每次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应及时对所开实验项目、人数、仪器设备的工作状况等做好详细记录。

10、实验员要做好实验项目管理,每个实验项目应管理规范,记载实验名称、面向专业、组数、主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材料消耗额等。

11、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对不交实验报告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其重做或重写实验报告。

12、实验教学要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装置,改革实验教学方法,逐步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验的内容和课时,使学生受到科学实验全过程的综合训练。

13、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实验教学的教研活动,探讨实验教学规律,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并做好教研活动的记录。

14、实验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实验教学质量、及时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教学方法的改进、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实验室要加强日常检查外;实验中心每学期进行一次实验教学质量检查。检查情况反馈后,由实验室主任就改进措施向实验中心提出书面报告。

五、实验考核

1、各实验室应制定实验考核办法和实验课成绩评定办法。

2、每次实验指导教师都应根据学生参加实验的态度、实验操作及完成实验报告等情况综合评分,并作好登记。

3、实验课程考试考核应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实验课程,均须进行考试。

4、学生的实验成绩含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项。总成绩由平时成绩(一般占30%~40%)和考试成绩(一般占60%~70%)按比例折算后合计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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