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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9 15:04:11  作者:学工办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认真落实5月24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部门协作,下大力气抓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2018年高校毕业生总量再创历史新高,就业压力持续加大,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人数达到21130人,就业任务更加艰巨。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到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残疾人基本民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障经费,精准服务,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摆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首位,将其列入各级残联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各地残联要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形成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根据本地区就业新情况新特点和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各级残联组织以及基层残协、专职委员岗位要优先招录、聘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协作机制,主动提供专业服务,确保残疾人毕业生既能够享受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也能够同步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享受到残疾人就业服务。要逐一找到服务对象,摸清每一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求职需求,提前介入、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服务,确保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的提高,并将学生就业服务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系统。各地在提供就业服务的过程中,要确保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信息安全,杜绝任何形式的信息泄露事件。

二、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校服务,多种渠道鼓励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

各地要结合保障金征缴审核、按比例就业公示、雇主培训、专场招聘会(线上、线下)等工作,面向用人单位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征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努力动员残工委成员单位、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岗位吸纳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通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补贴、培训见习补贴、超比例安置就业奖励等措施,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用人单位的补贴、奖励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对用人单位接纳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习时间超过6个月,且支付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基数。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及高校、用人单位,通过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自办等多种方式,建立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高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技能水平和职业发展能力。

各地要与教育部门及高校加强联系沟通,做好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配合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对残疾人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有特教院校的省市,要主动加强与特教院校的沟通合作,积极协助做好用人单位政策宣讲、残疾学生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就业服务工作。对拟在异地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和就业创业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信息衔接,就业创业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其纳入服务范围,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服务,为有就业服务需求的学生提供一对一的精准服务

各地残联要针对每一名有就业服务需求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合理确定就业预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岗位见习实习服务,增强毕业生实践能力。通过组织招聘会、见面会等活动,搭建用人单位与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沟通桥梁,积极推介就业;要积极参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同举办的“2018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网上双选会”,充分利用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做好学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宣传。加强对中重度残疾学生特别是智力、多重、精神和听力残疾学生的一对一就业服务,提升其就业竞争力。

各地要充分利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细化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财政、金融、社会等多渠道资金,为创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公益资金和市场创投资金等资金支持服务。

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要广泛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发挥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和残联、就业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功能推送政策信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宣讲、高校残疾人学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校企招聘会等,大力宣传、全面覆盖,让每一位残疾人毕业生都能了解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为用人单位享受政策提供便利。并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做法和创新实践,积极宣传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典型事迹,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做好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系统残疾毕业生管理模块相关数据录入,加强统计与数据分析,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改进措施,确保统计信息、总结、措施上报及时,真实有效,确保2018年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中国残联建立年度通报制度,对各地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联系人:涂强根 李菁

电话:010-68060627

邮箱:lijing@cdpf.org.cn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1、2017年全国各省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情况一览表

2、2018年全国各省残疾人毕业生人数一览表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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