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5年个税系统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请务必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对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的确认与报送。
提醒大家注意,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及标准有如下调整:
一、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2000 元/月/每个子女。可以一方全扣,也能双方各扣50%,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相关材料: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子女教育:从学前到高等教育,2000 元/月/每个子女。可以一方全扣,也能双方各扣50%,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相关材料:境外接受教育的,需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三、继续教育:分为两种,学历教育每月 400 元,最长 48 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证书取得当年扣除 3600 元。
相关材料:第二种需要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证书
四、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 元/月。扣除方式详见之前的文章《个税小知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相关材料:住房贷款合同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五、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秦皇岛市1100 元/月,承租人来扣,注意同一纳税年度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相关材料:租赁合同或协议
六、赡养老人:年满 60 周岁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独生子女 3000 元/月,非独生子女不超 1500 元/人/月,可以平均、约定或者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相关材料: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七、大病医疗:医保报销后自付超 15000 元的部分,限额 80000 元内据实扣,自己、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的支出,父母一方可以扣,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记得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查询数额。
相关材料: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材料。